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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返还争议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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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5 14:07:05

姚孟廷

姚孟廷 律师

山东慧勤(济南)律师事务所

      小美与小帅三年前相识,后双方感情迅速升温,于2023年1月举行了订婚仪式,小帅的家人向小美给付了见面礼、彩礼、黄金饰品等财物,后双方感情出现裂痕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彩礼返还问题协商无果,小帅诉至法院。曾经相爱的人对簿公堂,双方矛盾愈发尖锐,从两个人的感情纠葛发展至两家人的敌对。

  在诉讼过程中,法庭组织了多次调解,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进入审理程序后,考虑到双方日常交往及共同生活的情况,法庭判令小美返还小帅部分彩礼款115000元。小美不服,决定上诉。为更好实现定纷止争目的,面对小美的疑问,法官耐心地进行判后答疑,针对双方提交的每一份证据都仔细的进行评判,对判决返还数额的组成及理由一一进行精准辨析,适逢最高院发布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该案的裁判观点与典型案例的裁判理念一致,法官以此为例,劝解双方妥善化解纠纷。最终,小美的代理人与法官联系,接受判决结果,希望法庭能对履行做个见证,也为双方的关系画个句号。近日,双方来到南沙河法庭,在法官的见证下,小美当场将彩礼返还给了小帅。

  彩礼来源于我国古代婚姻习俗中的“六礼”,是我国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有着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蕴含着两个家庭对“宜其室家”的美好愿望。但是,近年来,彩礼数额持续走高,有人罔顾家庭经济情况,盲目将彩礼多少视为衡量爱情的标准;有人认为彩礼越多越显得自己有面子,攀比之风悄然蔓延。这不仅背离了彩礼的初衷,使给付方家庭因彩礼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也给婚姻稳定埋下隐患,不利于社会文明风尚的弘扬。高额彩礼并不是保障家庭幸福的秘笈,反而可能成为矛盾纠纷的导火索,不仅不利于婚姻关系的建立和长期稳定,甚至容易引发两个家庭之间的对立、矛盾和冲突,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以缔结婚姻为目的是彩礼最重要的特征,在无法实现或无法全部实现给付目的的情况下,应当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实事求是地处理彩礼返还问题。既要依法保障妇女权益,也要考虑高额彩礼负担对给付彩礼一方生活的影响,妥善平衡双方利益。“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我们希望父母从子女家庭幸福长远打算,理性对待彩礼给付,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