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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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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 15:44:47

肖兆国

肖兆国 律师

辽宁荣璟律师事务所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10级伤残的鉴定标准是:

  1、划分依据: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2、10级伤残鉴定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积100cm2;(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