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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有哪些

#行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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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4 15:26:21

陈柏有

陈柏有 律师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可以申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有哪些

  对于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对有关行政许可的决定、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其他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当事人都可以针对其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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