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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被擅自使用,如何定性及有何后果?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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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4 11:11:34

涂伟

涂伟 律师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首先,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如果发生发包人以经营需要为由使用建设工程的情况,则属于擅自使用。

        其次,发包人仅对其擅自使用部分的建设工程,不能再以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而对于未使用部分的建设工程,发包人仍可以主张权利。

        其三,发包人擅自使用行为仅产生推定工程质量合格的法律效果。如果在发包人擅自使用前就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也已要求承包人修理,但承包人拒绝修理的,发包人使用后仍可向承包人主张权利。

        其四,如果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民事责任,不受建设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及发包人是否擅自使用的影响。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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