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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是哪些

#行政纠纷

904浏览

2023-12-11 11:11:30

高倩倩

高倩倩 律师

北京市蓝鹏(济南)律师事务所

  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如下: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律师补充: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的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起诉人具有原告资格;

  2、有明确的被告。原告起诉需明确指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法律法规规定起诉前应当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具有原告资格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机关不服时,才可提起诉讼原告对符合起诉条件的行政争议,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法定程序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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