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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公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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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1 09:11:36

吴永晖

吴永晖 律师

广东集大成律师事务所

    分公司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1、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2、总公司的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来偿还,但是分公司的债务需要总公司来承担。总公司对外负债,由总公司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清偿,不能清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各分公司的财产。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其管理的财产实际归总公司所有。分公司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公司和分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