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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老人反赔 1.9 万:法律应当为善意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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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7:05:05

董连刚

董连刚 律师

河北权智律师事务所

  帮扶老人反赔 1.9 万:法律应当为善意撑腰

  现实生活里,见义勇为、善意帮扶,本是社会推崇的传统美德。湖南这起店家帮扶老人,反倒被索赔 1.9 万元的案件,戳中无数普通人内心的痛点。店家本身没有过错,为了结纠纷、避免无休止纠缠,被迫出钱息事宁人。这件事最可怕的不是个案的赔偿,而是传递出一种消极信号:做好事有风险,出手帮扶要三思。如果善意得不到保护,人人遇事选择观望回避,整个社会的温度就会下降。

  本案迎来重要转机,司法部门主动介入,计划将店家已经赔付的 1.9 万元予以补贴返还。这一次司法机关没有简单停留在 “双方已经调解结案”,而是看到调解背后店家迫于压力妥协的现实。调解不等于是非对错的尘埃落定,受胁迫、为求安宁作出的让步,不代表行为人法律上存在过错。

  《民法典》专门设置好人条款,也就是见义勇为免责制度。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立法初衷就是消除普通人救人助人的后顾之忧。但法条写在纸上,落到现实还会遇到难题。纠纷发生后,普通人面对索赔,会担心诉讼耗时耗力、舆论缠身,很多无责当事人,会选择花钱买安宁。这也是很多善意行为人被迫妥协的根源。

  司法的价值,不只是判输赢,更要引领社会风气。本案的处理方式,相当于司法层面给出鲜明态度:无过错的善意者,不该为他人的损害承担经济代价。补贴返还,不是简单给钱,是对善意行为的肯定,纠正 “好人吃亏” 的现实结果。

  同时也要厘清,不是所有帮扶行为都一概免责。救助人存在重大过失,依旧要依法承担责任。法律保护的是善意,不是肆意妄为。普通民众遇到类似情形,优先留存监控录像、证人联系方式等证据,发生索赔不要急于私下赔钱,及时报警、寻求法律帮助,不要迫于压力私下妥协。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道德需要法律托举。只有让行善者不必自掏腰包,才会有更多人敢于伸出援手。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紧急救助免责】**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本条即 “好人条款”,保护善意施救者,免除救助人一般过失下的赔偿责任,但救助人存在重大过失造成损害,仍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本案店家本无过错,迫于纠纷压力达成调解,司法介入通过补贴返还,实现法条背后公平正义的立法精神。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