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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造谣、恶意差评、公开曝光他人信息,可构成诽谤罪

#刑事案件

803浏览

2026-08-21 10:52:54

徐祎辉

徐祎辉 律师

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

  网络造谣、恶意差评、公开曝光他人信息,可构成诽谤罪

  很多人误以为网络发言自由,在朋友圈、短视频、评论区、社群发帖吐槽、编造传言、恶意抹黑他人,只是网络争执、舆论纠纷,最多删除道歉,不会触犯刑法。实则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故意捏造虚假事实、公开散布诋毁他人,情节严重的,直接构成诽谤罪,属于刑事自诉犯罪,一经定罪会留下案底。

  生活中大量高发涉案行为,多数人浑然不知属于犯罪:捏造他人品行、债务、作风、职业虚假事实;断章取义拼接聊天记录、视频恶意抹黑;公开曝光他人身份证、住址、电话、隐私聊天记录;组织水军恶意刷差评、集中造谣网暴;多次发帖扩散不实信息煽动舆论攻击个人或商家。

  很多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匿名发言、小号发帖、私密群传播不会被追责,事实上网络痕迹永久留存,平台数据、IP地址、发布记录均可溯源锁定行为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司法解释明确刑事立案标准: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五千次以上、转发五百次以上;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两年内多次实施侮辱诽谤行为;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均直接认定为情节严重,达到入罪条件。

  需要明确,真实事实的合法维权吐槽不构成犯罪,但若刻意捏造、夸大、虚构情节诋毁他人,即便事出有因,超出事实范围的恶意造谣抹黑,依然成立刑事犯罪。

  网络言论有边界,情绪宣泄、恶意网暴、造谣诋毁,最终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一时口舌之快,换来终身刑事污点,得不偿失。尊重他人名誉、恪守网络底线,是每个网民的基本法律义务。

引用法条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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