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当中很多人以为,只要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就必须赔钱。最近看到陕西高院的一则再审案例,给大家提个醒,有些情况商业险是可以拒赔的。
这个案子里,驾驶人的驾驶证已经被吊销,依旧驾a车上路,后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是车主线上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都买了,投保单上的投保人声明位置,有投保人本人签字。事故之后受害人主张赔偿,车主想让保险公司走商业三者险理赔,保险公司直接拒绝。官司打到二审,当事人不服又申请再审,陕西高院最后驳回再审申请,认定保险公司商业三者险免责成立。
这里涉及一条很关键的司法解释:《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把法律、行政法规里面的禁止性规定拿来做保险免责条款的,保险公司只要完成提示义务,就不需要再做详细的明确说明,这个免责条款就有效。
驾照被吊销后开车,本身就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本案投保单已经有投保人签字,法院据此认定保险公司尽到提示义务,商业三者险不用承担赔偿。
这里要分清交强险和商业险,二者处理不一样。
交强险还是要先赔给事故当中的受害人,但赔完之后,保险公司可以向肇事人追偿。
商业三者险就不一样,保险公司尽到提示义务的前提下,可以直接拒赔。
但也不是说只要属于违法情形,保险公司就一定能拒赔。打官司的时候保险公司必须拿出证据,证明已经对免责内容做过提示,比如条款加粗标红、投保人签字确认。拿不出提示的相关证据,免责条款照样不生效。
实践中经常会遇到两种错误想法。
第一种,网上投保自己没有细看条款,签了字也不算数。法院一般不认可这个说法,投保人在投保声明处签字,法律上就推定保险公司已经完成提示。
第二种,只要交了保费买了商业险,出事故就理应赔付。像无证、驾照吊销、酒驾这类严重违法行为,商业险设置免责,司法实践中大多会支持。
给大家两点实实在在的提醒:
第一,驾驶证吊销、暂扣阶段,不要开车上路。不光会被行政处罚,一旦发生事故,大额赔偿就要自己掏腰包。
第二,往外借车,一定要确认对方驾驶证是合法有效的。明知道对方驾照已经吊销还把车借出去,车主本身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遇到保险拒赔纠纷,大家重点核实两件事:一是事故情形是不是属于法律禁止行为;二是保险公司有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履行过提示义务。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