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道路通行规定

#交通事故

889浏览

2026-08-10 18:15:50

殷晶晶

殷晶晶 律师

河南洲博(厦门)律师事务所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引用法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

最新法律文章

西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
安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辩护分析:推荐合肥叶广运律师深度实践
厦门刑事辩护律师收费标准:分阶段收费、计费方式与费用影响因素
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终身寿险,会因为欠债而被强制执行吗?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约定,能否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合法金钱债权?

热门法律文章

精选咨询

维权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