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定义(两类,统称虚假宣传)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广告法》第4、28条,虚假宣传分为“完全虚假”和“引人误解夸大宣传”两类,只要商家通过海报、短视频、宣传单、口头招生等方式,发布和真实情况不符、误导消费者报名/消费的内容,就属于违法虚假宣传。
1.完全虚假宣传(无中生有,一眼不实)
商家捏造不存在的数据、资质、荣誉、效果,无法提供任何真实证据佐证:
例如:虚构师资:普通应届生谎称“顶尖名师、行业金牌讲师、命题老师”,拿不出职称、从业资历证明;
例:虚构数据:谎称96%通过率、100%上岸、历年全部学员通关,无完整学员台账、成绩单支撑;
-虚构资质:无证办学谎称正规持证机构,伪造获奖牌匾、行业排名。
2.引人误解的夸大宣传(文字模糊、片面夸大,诱导错误判断)
内容不完全造假,但刻意缩小事实、使用极限词、误导预期,司法与市监局同样认定违法:
1.使用绝对化极限词:顶尖、顶级、第一、最优、独家、全网第一;
2.片面对比:只讲优点隐瞒短板,只晒少数成功学员,隐藏大量退费、落榜案例;
3.违规效果承诺(教育培训明令禁止):保过、包上岸、必拿证、百分百提分;
4.歧义话术:“多名名师任教”实际仅1名兼职老师,模糊数量误导家长。
二、法定5类直接认定为虚假广告(《广告法》28条)
1.宣传的商品/服务根本不存在;
2.师资、通过率、价格、功效、荣誉等信息与实际不符,影响消费者报名决策;
3.伪造统计数据、学员案例、科研证书、行业排名作为宣传佐证;
4.虚构培训效果、治病功效、升学加分等结果;
5.刷单、刷好评、造假学员截图制造热销假象。
三、结合你之前咨询的教培机构典型违法例子(对应你的案情)
机构宣传:顶尖师资、96%考试通过率,两项均构成虚假宣传:
1.“顶尖师资”:属于绝对化夸大用语,无法提供师资行业权威认证、教学成果佐证,属于引人误解宣传;
2.“96%通过率”双重违法:
①《广告法》24条明确:教育培训广告禁止对考试通过、取证做保证性承诺;
②若无法提供完整学员名单、成绩单核算该数据,属于虚构统计数据,构成虚假广告。
四、法律后果(商家处罚+消费者维权)
1.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
1.责令下架全部宣传物料、发布澄清公告消除误导;
2.罚款:虚假广告10万-100万;虚假宣传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罚20万-200万,情节严重吊销营业执照;
3.查实有违法经营收入,可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4.处罚记录录入企业信用公示系统,长期公示。
2.消费者民事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5条)
商家虚假宣传构成消费欺诈,报名学员可主张退一赔三:全额退还培训费,额外赔付学费3倍(最低赔付500元),可通过12315调解或法院小额诉讼维权。
五、容易混淆的区分
1.正常客观描述≠虚假宣传:有完整证据支撑的真实数据、客观资质介绍(如实标注师资姓名、职称、真实历年通过率台账);
2.轻微修饰≠违法:仅美化环境、装修图片微调,不影响核心消费决策,一般不认定虚假宣传;
3.口头承诺同样算:销售、老师线下口头宣讲夸大通过率、师资,录音留存后一样可以举报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