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随时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只需要给对方留出必要的合理准备时间,合理期限届满后债务人仍不还款的,债权人就可以立即向法院起诉;如果债权人不愿意提前催告,也可以直接起诉,最长权利保护期限为借款发生之日起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的明确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核心立法目的就是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债务人利用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漏洞无限期拖延债务。
引用法条
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