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期满办理取保候审,当事人暂时离开看守所,但案件不会销案,分四阶段走完完整刑事程序,最终是否留案底看结案结果。
1.侦查阶段(最长12个月取保期限):公安继续补充取证,两种走向:证据不足、情节轻微撤销案件(无案底);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讯问、开展认罪认罚,最优结果是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不留任何犯罪记录;其次出具缓刑量刑建议,移交法院审判。
3.法院审判阶段:开庭时无需羁押到庭,三种判决:缓刑(留存案底,社区矫正不用坐牢)、实刑(当庭收监)、无罪判决(无案底)。
4.取保期间硬性约束: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地;传讯必须及时到案;不能接触同案、被害人、证人;住址、电话变更24小时内报备。违规会直接收押,没收保证金。
5.案底区分核心:只有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才会终身留存犯罪记录;公安撤案、检察不起诉、法院无罪,均无案底,不影响本人、子女政审。
引用法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九条取保候审相关规定。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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