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普法小课堂:指使别人作伪证,罪加一等】

#刑事案件

922浏览

2026-04-24 10:02:16

吴永晖

吴永晖 律师

广东集大成律师事务所

  【普法小课堂:指使别人作伪证,罪加一等】

  打官司的时候,有人私下找到证人:“你按我说的讲,事成之后给你好处”或者威胁对方“敢说实话就让你好看”——这种行为不是“争取证人”,而是妨害作证罪。这个罪指的是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

  构成此罪不要求最终是否影响了判决结果,只要实施了阻止、贿买、指使证人作伪证的行为,就可能入罪。常见情形:被告人家属给目击者塞钱,要求他说“没看清”;原告威胁知情人别出庭作证;律师指使当事人伪造证据、统一口径。如果有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那是另一个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而妨害作证罪的核心是直接针对证人本人。

  很多人觉得“我让他改个说法,又不是我亲自作假证”,但证人应当说真话,任何人不得干预。妨害作证罪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打官司靠证据、靠事实,不是靠歪门邪道。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