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刑法对某一犯罪行为处罚轻重的界定
最高人民法院于1997年12月23日通过了《关于适用刑法第十二条几个问题的解释》。该《解释》明确规定:《刑法》第12条规定的“处刑较轻”,是指刑法对某种犯罪规定的刑罚即法定刑比修订前刑法轻。法定刑较轻是指法定最高刑较轻;如果法定最高刑相同,则指法定最低刑较轻。如果刑法规定的某一犯罪只有一个法定刑幅度,法定最高刑或者最低刑是指该法定刑幅度的最高刑或者最低刑;如果刑法规定的某一犯罪有两个以上的法定刑幅度,法定最高刑或最低刑是指具体犯罪行为应当适用的法定刑幅度的最高刑或者最低刑。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