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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关于针对领域的特别规定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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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1:25:17

陈晶

陈晶 律师

广东集大成律师事务所

  刑法关于针对领域的特别规定

  ①《刑法》第90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本法规定的,可以由自治区或者省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本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这是为了照顾少数民族习惯和文化传统,切实保证民族自治权的行使,巩固多民族国家的团结、稳定与发展。

  ②对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作出的例外规定,以及对我国台湾地区的例外。根据“一国两制”的政策,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将保持原有制度50年不变,相应的也就包括保持原有的法律制度不变。但这两个法域和大陆之间的就有关犯罪嫌疑人的司法协助过程中,并不是比照国与国之间司法协助的方式和程序进行的,而是一个主权国家内部不同法域之间的司法合作。

  因此,当香港或澳门将犯罪嫌疑人交到大陆的司法机关时,不能称之为引渡。这属于对刑法属地管辖权的一种事实限制。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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