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不受保护|普法短文
一、法律红线:高利贷违法、超额利息无效
《民法典》第680条明确: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为:合同成立时1年期LPR的4倍(每月动态调整)。
-2026年3月最新1年期LPR为3.45%,保护上限=13.8%/年。
-超过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保护、可拒付;已付超额利息,可起诉追回。
二、砍头息无效,按实际到账算本金
《民法典》第670条: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出借人先扣利息/手续费(砍头息),按实际到账金额算本金,并以此计算合法利息。
-例:借10万,先扣1万利息,实际到账9万,按9万算本金与合法利息。
三、所有费用合并算利率,超标即违法
利息、违约金、服务费、担保费、会员费等全部计入综合年化利率。
只要综合利率超4倍LPR,超出部分一律无效。
四、暴力/软暴力催收,涉嫌犯罪
《刑法》第293条之一:催收高利贷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包括:暴力、胁迫、跟踪、骚扰、恐吓、非法拘禁、侵入住宅、散布隐私等。
-遇非法催收,立即报警+保留证据(录音、聊天、短信、监控)。
五、借款人合法应对(3步)
1.算清合法本息:按实际到账本金×4倍LPR利率,算出应还总额。
2.只还合法部分:拒付超额利息;已付超额部分,起诉要求返还。
3.保留全部证据:借条、转账记录、还款记录、催收记录、聊天/录音。
六、一句话总结
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超额利息可拒付;砍头息按实到账算本金;暴力催收涉嫌犯罪,可报警维权。
引用法条
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