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放弃继承公证一般情况下是无效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后有效。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放弃继承并非纯获利益行为,且通常超出未成年人的认知范围,与其年龄、智力等不相适应。所以未成年人单独作出的放弃继承声明,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应属无效。
不过,如果是法定代理人代理未成年人作出放弃继承的声明,且符合法定程序和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等条件,该公证是有效的。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