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本规定中的胁迫,指的是行为人故意以非法的手段对遗嘱人进行威胁,导致遗嘱人因此陷入恐惧并因恐惧而作出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意思表示。因胁迫而导致遗嘱无效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行为人在主观上须有胁迫的故意,即行为人希望用胁迫的方式让遗嘱人产生恐惧,从而致使遗嘱人订立特定的遗嘱;
(2)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胁迫的行为;
(3)遗嘱人因该胁迫行为陷入了恐惧;
(4)遗嘱人因陷入了某种恐惧而作出了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遗嘱。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