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只狗打架时对方拉架被咬伤,责任认定需结合《民法典》饲养动物损害责任规定,通常由狗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但若被咬者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可减轻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本文将从法律解析、行动建议、赔偿计算及解决方法等方面详细说明,助您明晰维权路径。
两只狗打架,对方去拉狗,结果被狗咬伤
生活中,养宠家庭遛狗时难免遇到宠物间的冲突,若两只狗突然打架,旁人出于好心上前拉架却不幸被咬伤,这种情况并不少见。此时,被咬者的损失应由谁承担?狗的主人是否需要赔偿?赔偿范围又该如何确定?这些问题涉及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法律认定,关系到被咬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比如,王女士遛狗时,自家金毛与邻居的边牧突然撕咬,路过的李先生上前试图拉开,结果被边牧咬伤手臂,医疗费花了3000元,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这就需要通过法律规则来明确责任。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此类纠纷核心在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民法典》第1245条明确,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饲养人是否有过错,只要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就需承担责任,除非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
具体到“两只狗打架,对方拉架被咬伤”的情况,首先需确定咬伤行为的直接致害狗。若能明确是哪只狗咬伤(如监控显示A狗咬伤),则A狗的饲养人承担主要责任;若无法区分具体致害狗(如两只狗混战中共同导致咬伤),根据《民法典》第1250条,两只狗的饲养人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即被咬者可要求任一饲养人全额赔偿,之后饲养人再内部划分责任。
同时,需分析被咬者是否存在过错。如果被咬者拉架时存在重大过失(如明知狗性凶猛仍用手直接抓狗嘴、故意刺激狗等),饲养人可主张减轻责任;但如果被咬者是出于正常拉架、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如用衣物隔开狗、轻声安抚等合理方式),则不能减轻饲养人责任。例如,若被咬者看到狗打架后,未采取任何防护直接徒手强行分开两只正在激烈撕咬的大型犬,可能被认定为存在重大过失;反之,若用树枝轻轻拨开或呼喊狗主人,即使被咬伤,通常不视为过错。

行动建议:
1. 立即救助伤者并保留证据:第一时间将被咬者送往医院处理伤口,注射狂犬疫苗和破伤风疫苗,保留所有医疗票据(包括挂号费、诊疗费、药费、注射费等)。同时,及时拍摄现场照片或视频(记录狗的特征、打架位置、被咬者受伤部位),留存狗主人的联系方式、狗的疫苗接种记录(若有),必要时报警让警方出具出警记录,固定侵权事实。
2. 明确责任主体:通过现场证人、监控录像等确认两只狗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注意“饲养人”指实际喂养者,“管理人”指临时看管者,如遛狗的朋友),避免因主体不明导致维权困难。
3. 初步协商沟通:受伤后可与狗主人协商赔偿事宜,说明损害事实、医疗支出及其他损失(如误工费),提出合理赔偿要求。协商时注意录音或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及期限,避免口头承诺无据可依。
4. 申请调解或评估损失: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若损失较大(如涉及伤残),可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等进行评估,为赔偿计算提供依据。
赔偿计算方法:
被咬者可主张的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如下:
1. 医疗费:按实际支出计算,包括门诊费、住院费、药品费、疫苗费等,需提供医院发票、病历、费用清单等凭证。例如,伤口处理费500元+狂犬疫苗500元+消炎药300元,合计1300元。
2. 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天数×日工资);无固定收入的,按近3年平均收入计算;无法证明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如被咬者月薪6000元(日工资200元),误工5天,误工费为1000元(200元/天×5天)。
3. 护理费:若需他人护理,按护理人员收入或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天数×日护理费)。例如,护理3天,护工日工资150元,护理费450元。
4. 交通费:按就医、复查实际产生的交通费用计算,需提供车票、打车记录等凭证(如就医3次,每次打车20元,合计60元)。
5. 营养费:根据受伤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一般每天30-50元,如受伤需加强营养10天,营养费300-500元。
6. 精神损害抚慰金:若咬伤造成严重精神困扰(如疤痕明显、心理阴影),可主张,金额一般根据损害程度、当地经济水平等确定,通常几千元不等。
以上费用总和即为可主张的赔偿总额,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举证计算。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这是最快捷的方式。双方可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赔偿金额、支付方式达成一致,签订书面赔偿协议,明确“甲方(狗主人)自愿赔偿乙方(被咬者)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XX元,于X年X月X日前支付”,避免后续纠纷。
2. 调解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侵权行为地或狗主人住所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时需提交证据(医疗记录、现场照片等),由调解员组织双方沟通,达成调解协议后可申请法院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
3. 诉讼解决:若调解无果,被咬者可向法院提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诉讼。需准备起诉状(写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证据材料(身份证、医疗票据、现场证据、狗主人信息等),向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法院起诉。法院将根据证据认定责任,判决狗主人赔偿合理损失。
注意:诉讼时效为3年,从受伤之日起计算,超过时效可能丧失胜诉权,需及时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45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0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注:此处“拉架者”不属于“第三人过错”,但若拉架者故意刺激狗导致咬伤,可能适用本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0条:明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
法临有话说:本文围绕“两只狗打架,对方拉架被咬伤”的责任认定、赔偿计算及解决途径展开,核心在于狗主人需承担无过错责任,被咬者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可全额索赔。实际生活中,类似纠纷还可能涉及“流浪狗伤人责任谁担”“被烈性犬咬伤能否主张惩罚性赔偿”“狗主人未牵绳是否加重责任”等问题。若您遇到宠物侵权纠纷,或对责任划分、赔偿计算有疑问,可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获取针对性法律解答,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