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被销售骗了,怎么退保?

5人看过

2026-01-28 11:47:00

被销售欺骗后退保,需先明确销售行为是否构成法律上的“欺诈”,核心在于收集证据(如夸大收益、隐瞒风险的聊天记录、录音等)。可先与保险公司协商退保,协商不成向银保监会投诉,必要时通过仲裁或诉讼主张撤销合同。关键步骤包括固定证据、明确法律依据(如《保险法》《民法典》)、分阶段采取协商、投诉、司法途径,同时注意时效(撤销权需在知道欺诈后1年内行使)。

被销售骗了,怎么退保?

生活中,不少人在购买保险、理财产品时,可能遇到销售人员通过夸大收益(如“保本保息”“零风险”)、隐瞒关键信息(如免责条款、退保损失)、伪造承诺(如“可随时全额退保”)等方式诱导投保。事后发现实际情况与销售描述不符,想要退保却被保险公司以“自愿投保”为由拒绝或扣除高额费用。这种“销售欺骗”导致的退保纠纷,核心在于通过法律手段证明销售行为存在欺诈,进而主张撤销合同或要求全额退保。

例如,王女士在银行办理存款时,被销售误导购买“理财型保险”,对方口头承诺“和存款一样灵活,收益比定期高”,但合同中却约定“提前退保需扣除50%本金”。王女士急需用钱时才发现问题,此时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主张退保。

法律解析:

从法律角度看,“销售欺骗”能否作为退保依据,关键在于是否构成“欺诈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在保险或理财销售中,若销售人员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如虚构收益、隐瞒风险)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如未说明退保损失、免责条款),导致消费者基于错误认识投保,即可能构成欺诈。

同时,《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条款内容,对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需明确提示并说明;未作提示或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若销售过程中未履行上述义务,消费者可主张合同条款对其不生效,进而要求退保。你可能想知道,“口头承诺”能否作为欺诈证据?答案是肯定的,录音、聊天记录等均可作为证明销售承诺与合同不符的关键材料。

行动建议:

1. 立即固定证据:重点收集能证明销售欺骗的材料,包括与销售人员的聊天记录(微信、短信等)、通话录音、销售现场的宣传资料(如夸大收益的海报、手册)、保险合同或理财协议(标记与销售承诺不符的条款)、付款凭证等。注意,若销售通过口头承诺,尽量补充录音或让对方出具书面说明(即使对方拒绝,过程也可录音)。

2. 梳理“欺骗点”并书面化:将销售的具体欺骗行为逐条列出(如“承诺年化收益10%但合同无约定”“隐瞒退保需扣30%手续费”),并对应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明确自身诉求(如“全额退保并退还已缴保费”)。

3. 同步启动内部协商与外部投诉:在联系保险公司协商的同时,向监管部门投诉(如银保监会),避免协商拖延导致证据失效。协商时需明确告知“销售行为构成欺诈,依据《民法典》主张撤销合同”,而非单纯以“个人原因退保”,后者可能被扣除费用。

解决方法:

1. 与保险公司协商退保:携带证据材料到保险公司客服中心或通过官方渠道提交书面退保申请,明确指出销售欺诈的具体事实(附证据清单),要求全额退保。协商时可强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保险公司不得进行虚假宣传,销售行为已违反监管规定”,增加协商成功率。若保险公司推诿,要求其出具拒绝退保的书面理由(便于后续投诉或诉讼使用)。

2. 向金融监管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向银保监会(保险类)或地方金融监管局(理财类)投诉。投诉渠道包括:拨打全国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12378(工作日9:00-17:00)、通过银保监会官网“消费者投诉”栏目提交书面材料(需附身份证、合同、证据清单及投诉书)。书面投诉需写明:投诉对象(保险公司及销售人员)、欺诈事实、诉求、证据来源,确保内容清晰、逻辑严谨。

3. 仲裁或诉讼维权:若投诉后仍未解决,可根据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仲裁或诉讼)主张权利。向法院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写明原告、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证据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保险公司返还已缴保费”。若案件涉及金额较大或证据复杂,建议委托律师代理,提高胜诉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法临有话说:被销售欺骗后退保,核心是“用证据证明欺诈,用法律主张权利”,需在发现问题后1年内及时行动(撤销权时效),避免因拖延导致证据灭失。生活中类似问题还有很多,比如“退保时被保险公司以‘过了犹豫期’为由拒绝,能维权吗?”“销售伪造签名代投保,消费者不知情如何退保?”“退保后发现保险公司仍在扣费怎么办?”如果你正面临类似困扰,可在本站免费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维权方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
遇到法律纠纷如何维权?怎么有效投诉?遭遇合同陷阱、消费欺诈、侵权纠纷…法律难题像团乱麻?别让权益在沉默中受损!点击【维权直通车】咨询律师!
Group 1321316468@2x.png
问题没解决?试试极速问律师吧
平台口碑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联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