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在团游泡温泉时被他人撞倒骨折,需明确侵权人、温泉经营者、旅行社等多方责任。应第一时间现场取证、及时就医,保留医疗记录和事故证据,随后通过协商、投诉或诉讼向责任方索赔。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具体需根据实际损失和伤残等级计算。维权时可依据《民法典》《旅游法》等法律,主张过错方承担侵权责任或安全保障义务责任,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团游泡温泉时被人撞倒骨折,游客怎么办
在团队旅游过程中,游客在温泉场所泡温泉时被其他游客撞倒导致骨折,是典型的“多方责任交织”的意外事件。此类情况不仅涉及直接侵权人的过错,还可能与温泉经营者的安全管理义务、旅行社的风险提示责任相关。游客需厘清责任主体,固定关键证据,通过合法途径向过错方主张赔偿,以弥补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例如,杭州的王女士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温泉度假团”,在温泉池内被一名奔跑的游客撞倒,导致右侧桡骨骨折,住院治疗15天,后续还需康复训练。这种情况下,王女士既可以要求撞倒她的游客承担赔偿责任,也可根据温泉池是否尽到防滑、秩序维护义务,以及旅行社是否提前警示风险,向温泉经营者或旅行社主张相应责任。
法律解析:
此类纠纷的核心是“多方责任认定”,需从三个层面分析责任主体及法律依据:
1. 直接侵权人的过错责任:撞倒游客的行为人(即其他游客)因自身过失(如奔跑、未注意周围环境)导致他人损害,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若侵权人是未成年人,其监护人需代为承担责任。
2. 温泉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温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公共场所”,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需对游客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设置防滑警示标识、安排工作人员维护池内秩序(如制止奔跑、拥挤行为)、配备急救设备和人员、及时清理地面水渍等。若未履行上述义务(如地面湿滑无警示、无人疏导客流),需承担“补充责任”——即侵权人无法全额赔偿时,经营者在过错范围内补足差额。
3. 旅行社的安全保障责任:根据《旅游法》第79条,旅行社需“对旅游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并“就旅游活动中的安全事项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若旅行社未选择合规的温泉场所(如场所无经营资质、安全设施不达标),或未在行程中提醒“温泉池内注意防滑、避免奔跑”等风险,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你可能想知道:“如果撞倒人的游客跑了,找不到怎么办?”此时,可优先向温泉经营者主张安全保障义务责任,因为其有义务通过监控、人员管理等方式识别侵权人,若因管理疏漏导致无法确定侵权人,可推定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

行动建议:
1. 现场固定证据,避免责任推诿:立即让同行游客或导游拍摄事故现场照片(如地面是否湿滑、有无警示标识、侵权人衣着特征),录制短视频记录周围环境;要求温泉工作人员调取事发区域监控(注意:监控录像通常仅保存3-7天,需当场书面要求“封存监控”并留存联系方式)。
2. 及时就医并保留完整医疗记录:第一时间前往正规医院治疗,保留所有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票据(包括门诊、住院、药品、康复费用)、护理费收据、交通费凭证等,后续索赔需以此为核心依据。若伤情严重,可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出院后3-6个月,通过法院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残疾赔偿金需以鉴定结果为基础计算。
3. 联系旅行社和温泉方,固定事故经过:要求旅行社协助联系侵权人(若侵权人是团内游客,旅行社有义务提供其身份信息),并出具“事故情况说明”(需加盖公章);向温泉管理处提交书面《事故投诉函》,明确要求其说明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是否有工作人员制止危险行为、地面防滑措施是否到位),并留存回执。
4. 报警或报案,强化证据效力:拨打110报警,由警方出具《接警回执》或《事故认定书》,记录事故时间、地点、当事人信息及经过;若温泉场所内有管理处,也可要求其出具《游客意外事故登记表》,作为后续协商或诉讼的“第三方证明”。
5. 核查旅游保险,启动保险理赔:联系旅行社查询是否购买“旅游意外险”或“责任险”,提交医疗记录、事故证明等材料申请保险理赔(注意:保险理赔不影响向侵权人、经营者索赔,二者可同时主张)。
赔偿计算方法:
游客可主张的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如下(以“骨折导致十级伤残、城镇居民”为例):
1. 医疗费:按实际支出计算,包括门诊费(如挂号、检查费)、住院费(含手术费、药品费)、后续康复费(如理疗、复查费),需提供正规票据。例如:门诊费2000元+住院费15000元+康复费3000元=20000元。
2. 误工费:误工时间×日均收入。误工时间以医院医嘱或鉴定意见为准(如“建议休息3个月”);日均收入=月工资÷21.75天(若月工资8000元,则日均约368元)。计算公式:3个月×30天×368元=33120元。
3. 护理费:护理期限×护理人员日均收入(或当地护工标准)。若住院15天需1人护理,出院后需护理2个月,护工日均工资200元,则护理费=(15+60)天×200元=15000元。
4. 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十级伤残系数10%)、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3年全国平均约4.9万元)、赔偿年限(60岁以下按20年计算)。计算公式:4.9万元×20年×10%=9.8万元。
5. 精神损害抚慰金:十级伤残通常为5000-10000元,根据伤情严重程度和当地司法实践调整。
此外,还可主张营养费(一般50-100元/天×营养期)、交通费(实际就医产生的打车、公交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如拐杖、轮椅)等,各项费用需提供对应证据(如营养费需医院“加强营养”医嘱,交通费需票据)。
解决方法:
1. 优先协商:与责任方达成书面赔偿协议:联系侵权人、温泉经营者、旅行社(可单独或共同协商),说明事故经过、损失金额及法律依据(如引用《民法典》第1198条主张温泉方责任),签订《赔偿协议书》,明确赔偿金额、支付时间及违约责任(如逾期支付需加付利息)。协商时可要求旅行社协助调解,因其作为“旅游服务组织者”有义务协调纠纷。
2. 向监管部门投诉:推动行政调解:若协商无果,可向以下部门投诉:①向“12315”消费者协会投诉温泉经营者,要求其履行安全保障义务;②向当地“文化和旅游局”投诉旅行社,主张其未履行风险提示或选择合规场所的责任;③向“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由政府部门督促责任方处理。投诉时需提交事故证据、医疗记录、旅游合同等材料。
3. 仲裁:依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如有约定):若旅游合同中约定“争议由XX仲裁委员会解决”,可向约定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居中裁决(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注意:仲裁需双方同意,且一裁终局,不允许上诉,适合争议金额较小、证据清晰的案件。
4. 诉讼:向法院起诉主张全额赔偿:若上述途径无法解决,可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将侵权人、温泉经营者、旅行社列为共同被告(或根据责任大小选择被告)。需准备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证据清单(事故证明、医疗记录、费用票据、伤残鉴定报告等),法院一般会先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最终判决责任方赔偿。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直接侵权人过错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8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温泉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79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对直接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应急救助技能培训,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行社安全管理义务)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80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就旅游活动中的下列事项,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一)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方法;(二)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旅行社风险提示义务)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2条、第17条:明确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
法临有话说:游客在团游温泉中被撞骨折,维权的关键是“快速固定证据+精准锁定责任方”。无论是直接侵权人、温泉经营者还是旅行社,只要存在过错(如未注意安全、未维护秩序、未提示风险),就需承担赔偿责任。实践中,很多游客因忽略“监控录像保存”“及时报警”等细节,导致后期举证困难,建议第一时间联系导游或同行人员协助取证。若你还遇到“温泉池地滑自己摔倒谁负责”“旅行社未购买意外险能否索赔”“伤残鉴定如何申请”等问题,可在本站免费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维权方案,避免因责任认定不清或证据不足导致权益受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