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赠与孙子合法取得需通过签订书面赠与合同、核实房产权利状态、办理公证(建议)、缴纳相关税费、完成不动产过户登记五个核心步骤。其中,不动产过户登记是取得所有权的法定要件,需特别注意共有人同意、赠与合同效力及赠与人撤销权风险,确保每一步符合《民法典》及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才能保障孙子依法取得房产所有权。
房子赠与孙子,孙子如何合法取得该房产
生活中,许多长辈希望通过赠与方式将房产留给孙辈,既表达关爱,也避免遗产继承的繁琐。例如,65岁的王大爷名下有一套北京朝阳区的商品房,想在生前赠与10岁的孙子小宇,确保小宇成年后有稳定住所。但“赠与”并非简单的口头承诺,它涉及合同签订、权利核实、税费缴纳及产权登记等多个法律环节,任何一步疏漏都可能导致孙子无法合法取得房产。本文将从法律视角拆解赠与流程,明确关键节点,帮助您清晰掌握合法取得的具体路径。
法律解析:
房产赠与本质是不动产所有权的无偿转让,其合法性需同时满足“合同有效”与“物权变动”两个要件。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即双方签字即成立生效,但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法定标准——即使赠与合同有效,若未办理过户登记,孙子仅享有债权(要求履行合同的权利),而非房产所有权。
需特别注意三个法律风险点:一是共有人同意权,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如王大爷与老伴共有),需配偶书面同意赠与,否则部分赠与无效;二是赠与人的撤销权,除公证赠与或公益性质赠与外,赠与人在过户前可随时撤销赠与(《民法典》第663条);三是附义务赠与的约束力,若赠与合同约定孙子需履行赡养义务,未履行时王大爷可撤销赠与(《民法典》第661条)。例如,若王大爷在合同中写明“小宇需每月探望并照顾自己”,小宇未履行则王大爷有权收回房产。

行动建议:
1. 签订书面赠与合同,明确核心条款:需包含双方身份信息(孙子未成年时需列明监护人)、房产具体信息(地址、产权证号)、赠与意愿(无偿性)、是否附义务(如赡养、居住权保留)、违约责任(如赠与人违约需赔偿损失)。避免口头约定,因发生争议时难以举证。
2. 全面核实房产权利状态: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产是否存在抵押、查封、共有等限制(可凭房产证和身份证到当地政务服务大厅查询)。例如,若房产已抵押给银行,需先解押才能过户;若王大爷老伴去世未分割遗产,需先办理继承公证,明确王大爷的产权份额后再赠与。
3. 优先办理赠与公证(非强制但建议):携带赠与合同、房产证、双方身份证(孙子未成年需监护人陪同并提供户口本)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后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原则上不得随意撤销(《民法典》第665条),能有效防范“老人反悔”风险。实践中,部分地区办理过户时也会要求提供公证书(如北京、上海部分城区)。
4. 提前核算并缴纳税费:赠与需缴纳契税(受赠方承担,税率3%-5%,直系亲属可享受优惠,如北京对祖孙赠与按1%征收)、印花税(双方各0.05%),无需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直系亲属赠与免税)。需注意:若孙子未来出售该房产,可能需缴纳“差额20%个税”(满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可在赠与合同中提前约定税费承担方式。
5. 及时办理过户登记:准备以下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①赠与合同(或公证书);②房产证原件;③双方身份证(未成年人需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关系证明,如户口本);④税费缴纳凭证;⑤共有人同意赠与的书面声明(如有)。登记完成后,孙子将取得新的不动产权证,此时才真正合法拥有房产。
解决方法:
1. 协商一致是前提:确保赠与人(如王大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精神状态正常),且赠与意愿真实(非受胁迫、欺骗),可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留存“自愿赠与”的证据,避免后续亲属争议。
2. 材料齐全是关键:提前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所需材料清单(不同城市可能有差异,例如部分城市要求提供“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证明”),避免因材料缺失导致过户延误。
3. 过户登记是核心:无论赠与合同是否公证,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孙子仅为“债权人”而非“所有权人”。例如,王大爷签订合同后突然反悔,未过户时可直接撤销赠与;但一旦过户,除非存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等法定情形(《民法典》第663条),否则无法撤销。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57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0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63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4.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14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注:赠与需双方共同申请)。
法临有话说:房产赠与孙子合法取得的核心是“合同有效+登记完成”,需严格遵循“签合同→核权利→办公证(建议)→缴税费→过户登记”五步流程,尤其注意共有人同意、未成年人监护及赠与人撤销权风险。实践中还可能遇到“赠与后孙子不履行赡养义务能否收回”“未成年人如何单独持有房产”“赠与房产被查封怎么办”等问题,若您在具体操作中遇到疑问,可在本站免费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