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婚外情期间给予情人房子的法律认定展开。介绍了其涉及违背公序良俗及夫妻共同财产权益问题,建议收集证据,先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可起诉。法律上认定该赠与行为可能无效,依据是民法中关于公序良俗及夫妻财产的规定。旨在为遇到此类问题的人提供法律指引和解决办法。
婚外情期间给予情人的房子,法律应如何认定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婚内一方在婚外情期间将房子给予情人的情况。这种行为引发了诸多法律问题,比如该赠与行为是否有效,财产归属如何确定等,涉及到婚姻关系、财产权益等多方面的法律关系。
法律解析:
首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情人,这种赠与行为侵害了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其次,婚外情本身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基于这种不正当关系的赠与行为,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行动建议:
1. 若配偶发现一方将房子赠与情人,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赠与协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赠与行为的存在。
2. 与赠与方及情人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并表明自己的立场。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要求情人返还房子。协商过程中注意保留好沟通记录。
2. 起诉解决:如果协商不成,配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情人返还房子。在起诉时,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临有话说:本文主要探讨了婚外情期间给予情人房子的法律认定及解决途径。在婚姻生活中,类似这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被擅自处置的情况还有很多,比如一方擅自将大额存款赠与他人等。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了类似的法律问题,或者对婚姻财产、赠与行为等方面存在疑问,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获取专业的法律解答和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