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到国家禁止的食品,消费者应立即停止食用并保存证据(订单、食品、检测报告等),优先与商家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平台投诉或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根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可主张价款10倍或损失3倍赔偿(不足1000元按1000元算),若商家或平台推诿,可通过诉讼维权。禁止食品包括未经检疫肉类、含非法添加剂等,消费者可依法主张最低1000元惩罚性赔偿。
网购的食品是国家禁止的,怎么办
网购食品因便捷性成为常见消费方式,但部分商家可能销售国家禁止的食品,如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添加非法物质的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此类食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需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不仅能挽回损失,还能推动市场监管,避免更多人受害。本文将从法律依据、行动步骤、赔偿计算到解决方法,详细指导消费者如何有效维权。
法律解析:
国家禁止的食品,是指《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具体包括: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如走私冷冻肉)、添加非法物质的食品(如含罂粟壳的火锅底料)、过期变质食品、病死动物肉类、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等(《食品安全法》第34条)。
从法律责任看,商家销售禁止食品属于违法行为,需承担民事赔偿、行政责任(如罚款、吊销执照)甚至刑事责任(如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电商平台若明知商家违法仍提供服务,或未履行审核义务,需承担连带责任(《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作为受害者,有权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主张惩罚性赔偿,同时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商家和平台承担赔偿责任。

行动建议:
1. 立即停止食用并封存食品:禁止食品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继续食用可能导致健康损害,需第一时间停止食用,将食品密封保存(保留原包装、标签等)。
2. 全面固定证据:保存订单截图(含商家信息、购买时间、金额)、食品照片/视频(拍摄包装、标签、异常状态)、物流信息、与商家/平台的沟通记录,若已食用且身体不适,需保留就医记录、诊断证明及医疗费票据。
3. 初步检测(可选):若对食品是否为“禁止食品”存疑,可联系专业机构检测(如检测是否含非法添加剂),检测报告可作为维权关键证据。
4. 同步启动维权程序:在保存证据后,立即联系商家提出赔偿要求,同时向电商平台投诉,要求平台介入处理。
赔偿计算方法: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消费者可主张两种赔偿方式,择一选择较高金额:
1. 价款10倍赔偿:若未造成实际损失,赔偿金额为支付价款的10倍,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例如:购买150元的禁止食品,赔偿金额为150×10=1500元;若购买50元,赔偿1000元。
2. 损失3倍赔偿:若因食用该食品造成人身损害(如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金额为实际损失的3倍,实际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直接损失。例如:食用后就医花费8000元,赔偿金额为8000×3=24000元(此时优先选择损失3倍,而非价款10倍)。
注:若商家存在“明知食品禁止仍销售”的欺诈行为,还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主张3倍价款赔偿(不足500元按500元算),但实践中通常优先适用《食品安全法》的10倍赔偿(赔偿金额更高)。
解决方法:
1. 与商家协商:直接联系商家,明确告知食品为国家禁止品类,依据《食品安全法》主张10倍价款或3倍损失赔偿(不足1000元按1000元算),并提供订单、食品照片等证据,要求限期回复。协商时需书面记录沟通内容(如微信、短信),避免口头承诺无凭据。
2. 向电商平台投诉:若商家拒绝赔偿或推诿,可向平台提交投诉,要求平台履行监管责任(如下架商品、扣划商家保证金)。投诉时需附上所有证据,明确要求“平台督促商家赔偿”,并依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主张平台连带责任(若平台明知商家违法仍提供服务)。
3. 向监管部门举报: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向商家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提交证据并说明食品为“国家禁止食品”,要求监管部门查处商家违法行为。举报后保留受理回执,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可作为后续诉讼的证据。
4. 提起民事诉讼:若协商、投诉均无法解决,可向商家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订单、食品、检测报告、沟通记录等),主张赔偿。诉讼时可同时将平台列为共同被告(若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4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38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临有话说:网购到国家禁止食品,及时保存证据、主张惩罚性赔偿是关键,既能维护自身权益,也能倒逼商家和平台规范经营。生活中,类似的食品维权问题还有很多,比如“网购食品过期了能要求赔偿吗?”“买到‘三无’食品如何举证维权?”“平台以‘个人卖家’为由拒绝担责怎么办?”等。若你遇到食品维权难题,或对赔偿计算、证据收集有疑问,可在本站免费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