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在江宁湖山路医院车库里被水滑倒导致右膝盖粉碎性骨质。当时也报了警医并有录视频为证据。现在院方推我找这个部门那个部门不了而之。现在请求怎样维护我的权律。29日我在江宁湖山路医院车库里面滑倒导致膝盖粉碎性骨质当时被拍下来证据并报了警。现在院方当天值班管事人推我到这个部门那个部门去胁商解决。结果都不了而之现在我请求律师帮我维护主权我在车库去急诊上电梯。两车之间有一滩水。当吋也无警示牌然后走过去就滑倒了。先要我看病要紧现在我人己转到南京东部战区医院人不能动弹
答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在江宁湖山路医院车库内因地面湿滑且无警示标识导致摔伤,造成右膝盖粉碎性骨折,且已报警并留存视频证据。现院方推诿责任,您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一、法律依据与责任认定
医院的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医院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有义务保障场所的安全性,包括及时清理积水、设置警示标识等。
若因地面湿滑、无警示牌导致摔伤,医院应承担侵权责任。
您的举证责任
您已具备初步证据(报警记录、现场视频),但仍需补充:
医疗记录(诊断证明、手术记录、住院病历)
经济损失证明(医疗费、护理费、误工损失)
监控录像(若医院拒绝提供,可申请法院调取)
证人证言(如有目击者)
二、维权步骤
1. 固定证据,防止院方销毁
立即申请调取监控(医院可能仅短期保存监控,需尽快行动)
保存报警回执、现场照片/视频(证明地面湿滑、无警示牌)
整理医疗票据(包括转院记录、手术费用等)
2. 正式发函要求赔偿
委托律师向医院发送《律师函》,要求:
承认管理过错
垫付医疗费用
协商赔偿方案(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等)
3. 协商不成,申请行政调解或起诉
向卫健委投诉(可施加行政压力,促使医院协商)
向法院起诉(若调解失败,可在事故发生地或医院所在地法院起诉)
索赔项目:
医疗费(含后续治疗费)
误工费(按日均收入×误工天数)
护理费(如需长期护理)
残疾赔偿金(若构成伤残,需司法鉴定)
精神损害赔偿(因伤致残可主张
三、关键注意事项
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3年,但建议尽早起诉,防止证据灭失
伤残鉴定:待伤情稳定后(通常3-6个月),尽快申请司法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防止医院推责:
医院可能主张“您未注意脚下”,但若地面湿滑且无警示,其责任更大
可引用类似判例(如其他医院因未设防滑措施被判赔)
四、律师建议
立即委托律师介入:
律师可协助调取监控、计算赔偿金额、起草法律文书。
避免私下和解:
医院可能提出一次性低价赔偿,但后续治疗费用可能远超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