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云律师

王利云 律师

执业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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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n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
iconStar 擅长:婚姻家事、合同纠纷、遗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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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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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婚外情 帮问助手: 方便说说具体是什么情况?是想追究对方责任还是要处理财产相关问题? 当事人: 婚姻家事 帮问助手: 是离婚/抚养/财产/继承哪类? 当事人: 婚外情 帮问助手: 有没有对方出轨的证据?聊天记录/照片/开房记录? 当事人: 有聊天记录 帮问助手: 你们现在是婚姻存续状态吗?有没有孩子或者共同财产纠纷? 当事人: 我是单身,他是有夫之妇,是国家公务员怎么付款不了我没有办法付款
一、先厘清基础关系:婚外情本身不受法律保护 对方是有夫之妇,并且身份为国家公务员,你们之间的婚外恋人关系违背公序良俗,这种恋爱关系本身不受法律保护。 1. 首先:你不能单纯以“双方存在婚外情”为由,去起诉要求对方支付青春损失费、感情补偿金。法院不会支持基于感情出轨索要的情感赔偿。哪怕对方口头承诺给你钱,只要没有实际转账交付,你起诉要求强制对方付款,法院不予支持。 ​ 2. 聊天记录只能证明双方存在婚外的恋爱交往事实,但不能作为强制对方给钱的法律依据。 二、分两种钱款情形区分(关键看是什么钱) 情形1:对方只是口头承诺给补偿、分手费,但还没有实际给钱 👉你没有权利起诉强制其支付。 分手费、感情补偿建立在婚外情的基础上,违背公序良俗,即便聊天记录里面写了要给你多少钱,这个约定是无效的,对方反悔不给,法律不能强制他履行付款承诺。 情形2:你在交往期间替对方垫付资金、借钱给对方 如果不是感情补偿,而是你借给对方钱款、帮对方垫付开支,有聊天记录佐证借贷事实、加上你的转账凭证,你可以以民间借贷为由起诉,要求归还借款本金。 ⚠️注意:一定要区分是赠与还是借款;如果是恋爱期间自愿赠与,一般不能要回。 三、对方是国家公务员,可以考虑的另外一条途径(纪律层面) 国家公务员需要遵守公职人员纪律,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属于违反生活纪律。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存在婚外不正当关系,可以向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实名或者匿名举报。 ⚠️提醒:举报属于纪律追责,纪检部门可以对其作出警告、记过乃至更重的处分,但是纪检不会帮你强制把钱支付给你,纪律处分和民事给钱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不要以举报作为要挟向对方索要财物,否则有可能涉嫌敲诈勒索,这个风险一定要警惕。 四、非常重要的风险提示(王利云律师实务提醒) 1、千万不要以曝光关系、向单位举报作为筹码胁迫对方支付大额钱财,如果实施该行为并且拿到钱款,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个红线绝对不能碰; 2、单纯的感情补偿没有强制执行力,对方不给,不要持续纠缠骚扰对方及其家人,骚扰行为可能被报警治安处罚; 3、如果你们之间有真实的借贷,走正常民事诉讼途径维权;没有借条,尽量从聊天记录里固定借款的沟通内容,配合银行/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作为证据。
婚姻家事
2026-09-14 03:21:23
父母过世土地承包权归属纠纷
一、先讲基础法律规则:家庭承包的核心是「承包到户,不是承包到个人」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6条:家庭承包的承包主体是农户,不是父母个人 。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户只享有承包经营权。 简单拆解两个关键概念: 1、父母只是“承包户的户主”,不等于土地是户主个人的私人财产;耕地、草地的承包经营权不能直接当做遗产继承。 2、可以继承的只有承包收益:比如地里已经种出来的庄稼、土地流转已经收到的租金,这些属于父母遗留收益,可以由所有继承人依法继承分割 。 二、分3种核心情形(解决大部分家庭纠纷) 情形1:子女和父母在同一个承包户口本(同一个农户) 父母只是户里面其中两名成员,承包户还有其他子女在本户内。 👉父母去世只是户内少了两个人,承包户主体还存在,按照“减人不减地”政策,承包地继续由户口本上剩下的户内家庭成员继续耕种。 注意:不在这个户口本上、已经分户出去的兄弟姐妹,无权回来要求分这块承包地。 情形2:父母单独一个户口本,子女全部已经分户迁出(整户消亡) 父母二人全部过世,承包户里面已经没有其他成员,法律上叫整户消亡。 👉此时村集体有权依法收回该块承包地,子女不能继承承包经营权;但是父母生前已经产生的耕种收益、已收取租金,子女可以继承分割 。 情形3:林地、四荒地(荒山荒沟等其他方式承包) 1、如果是林地家庭承包:承包人死亡,继承人可以在剩余承包期限内继续承包; 2、如果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承包的四荒地:继承人也可以在承包期继续承包,不局限于是否在同一个户口本 。 三、实务里高发的几类纠纷(王利云律师办案遇到的常见矛盾) 纠纷1:兄弟姐妹都已经分户,一方强行霸占父母原承包地 很多案例:兄弟姊妹早已经各自分户,父母单独一户,父母去世之后其中一个子女直接种地。 👉法律上:整户消亡之后承包地本应收归村集体,任何分户子女都没有单独耕种的权利;这种情况可以先找村委会调解,由村委会收回再重新安排。分户子女不能通过继承方式抢占土地。 纠纷2:女儿外嫁,户口迁出本村,回来主张分割父母承包地 外嫁女如果户口已经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不再属于原承包农户成员,不能要求继续承包父母的耕地;但是父母留下的土地收益(租金、农作物),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分得相应份额。
遗产问题
2026-09-28 13:33:38
当事人:遗产问题 帮问助手:你具体是想咨询法定继承份额、遗嘱效力还是遗产分割的问题? 当事人:遗嘱争议 帮问助手:是什么形式的遗嘱?自书、代书还是公证? 当事人:自书遗嘱 帮问助手:你为什么不认可这份自书遗嘱的效力呢? 当事人:其他情况 帮问助手:方便说说遗嘱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你们的争议焦点在哪? 当事人:其他情况
一、先讲法律规定的自书遗嘱生效基础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1134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这三条是自书遗嘱的基础形式要件:①全文本人亲笔手写;②本人亲笔签名;③必须写明完整的年月日。 只要缺少任意一项,遗嘱直接无效。但很多案子形式上好像满足了,却因为其他情况产生巨大争议。 二、实务中“其他情况”常见的争议类型 1、订立遗嘱时,遗嘱人精神状态、民事行为能力存疑 这是最常见的“其他争议”: 虽然遗嘱是本人手写、签了名字写了日期,但继承人一方提出,立遗嘱当时老人患有老年痴呆、脑梗、认知障碍等疾病,无法辨认自己行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规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起诉的时候异议方需要提供就医病历、诊断证明、购药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来佐证立遗嘱时神志不清。 2、遗嘱是受到欺诈、胁迫之后写下的 子女或者其他人通过哄骗、恐吓、持续施压等方式,迫使老人违背自己真实意愿写下遗嘱。 👉法律规则: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难点在于欺诈胁迫举证比较困难,需要结合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老人就医记录、订立前后行为表现综合佐证。 3、遗嘱内容存在涂改、增删,没有在修改处签字标注日期 遗嘱通篇是手写,但是关键财产分配地方有后期涂改、添加文字,修改位置没有遗嘱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这种涂改部分效力极易产生争议,法院有可能认定涂改无效,甚至整体影响遗嘱效力。 4、遗嘱处分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无权处分) 比如老人遗嘱把夫妻共同所有的整套房子全部指定由某一个继承人继承;但房产有配偶一半份额,老人只能处置属于自己的那一半产权。 👉结果:遗嘱涉及他人财产的那一部分是无效的,属于自己份额的部分依然有效,不会因为处分了别人财产导致整份遗嘱全部作废。 5、是否为遗嘱本人亲笔书写产生笔迹争议 表面看是自书遗嘱,但是部分家属怀疑字迹并不是老人亲自书写,需要做笔迹司法鉴定。实务中如果可供比对的样本不足,鉴定也会存在一定难度。
遗产问题
2026-09-17 14:27:21
咨询儿子去世后外嫁女儿对老人的赡养义务
一、先说核心结论:外嫁女儿依然负有法定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26条、第1067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 ⚠️重点:法律上的“子女”不分儿子、女儿,也不会因为女儿外嫁、户口迁走就免除赡养义务。 当老人的儿子不幸去世之后,如果老人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外嫁女儿就成为赡养老人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承担起赡养责任,不能以“已经出嫁”“养老本来归哥哥/弟弟”为由拒绝赡养父母。 厘清三个容易混淆的角色 1. 外嫁女儿:法定赡养义务人(直系血亲),赡养是法定义务; ​ 2. 丧偶儿媳:没有法定赡养公婆的义务。儿子去世之后,儿媳从法律上没有强制出钱照顾公婆的责任;如果儿媳自愿长期赡养老人,未来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遗产 ; ​ 3. 孙子女、外孙子女:第二顺位赡养义务人。只有当所有子女全部死亡或者全部子女没有赡养能力,且孙辈有负担能力时,才轮到孙子女、外孙子女承担赡养义务。只要外嫁女儿具备赡养能力,就轮不到孙辈来兜底赡养 。 二、赡养义务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实务解读) 赡养不只是单纯给钱,包含三部分: 1. 经济供养:按月支付赡养费,承担老人看病吃药、日常衣食住行开销;赡养费金额可以结合女儿的收入水平、当地消费水平、老人实际需求协商; ​ 2. 生活照料:照顾起居,或者出钱请护工、送养老院;不一定必须把老人接到自己家里住,可以结合异地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照料方式; ​ 3. 精神慰藉:经常探望、电话问候,不能只给钱完全不管不问。 实务里很多外嫁女儿在外地生活,不方便把老人接过去,可以协商:按月支付赡养费,定期回乡探望;也可以和家人商量老人就近居住安排。不能以“远嫁不方便”直接拒绝承担赡养义务,只能协商履行赡养的具体方式。 三、家庭常见纠纷的处理方式(王利云律师办案经验) 1、优先家庭内部协商 可以就赡养费金额、探望频次、看病费用分摊、老人居住安排,坐下来沟通,达成赡养协议;赡养协议不得违背老人意愿。 提醒:老人之前把财产大多给到儿子,不能成为女儿拒绝赡养的合法理由。就算财产没有分到女儿头上,赡养义务依然不能免除;不过分割遗产的时候,尽赡养义务多的子女可以主张多分遗产。 2、协商不成,老人维权途径 如果外嫁女儿有经济负担能力却拒不履行赡养义务: ① 找村委会、居委会、当地司法所出面调解;
遗产问题
2026-08-18 16:14:03
亲办案例
案件总数

原告律师 72% (84件)

被告律师 28% (3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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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云律师
发布了一篇文章
2026-10-06 09:13:29
王利云律师
回复了问答
2026-10-06 08:13:42
王利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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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6 08:11:44
王利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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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6 08:09:03
王利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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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6 08:06:31
王利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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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3 13:5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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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2 09: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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