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罪的客观要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 行为方式:纳税人实施了欺骗、隐瞒的手段,具体表现为:
· 虚假纳税申报: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不列或少列收入,以及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 不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 其他欺骗、隐瞒手段:例如,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定价、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
· 危害结果:行为必须达到法定严重程度,即:
·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这是入罪的基本门槛。
·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属于加重情节,刑罚更重。
· 因果关系:行为人的逃税行为与造成的国家税款损失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