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以一次为限,不能多次申请复核。也就是说,同一事故的认定书只能申请一次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不能再次申请复核。
如果当事人对复核结果仍不服,不能再次申请复核,但可以依法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在法院阶段对事故责任提出异议。
复核申请要点总结:
时限:收到认定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
形式: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
受理机关:向作出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上一级部门提出;
次数限制:一次为限,逾期或重复申请均不予受理。
因此,复核机会只有一次,务必在申请前准备充分,确保材料和理由完整。
法律依据
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资格管理规定(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