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涉及的刑事责任年龄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具体如下:
已满16周岁已满16周岁的人实施校园暴力犯罪(如故意伤害、抢劫等),应当负刑事责任,按一般犯罪标准量刑。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若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若仅实施轻微暴力或未达上述严重犯罪情形,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矫治教育。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未达此情形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但需责令监护人管教,必要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不满12周岁不论实施何种校园暴力行为,均不承担刑事责任,但需由监护人严加管教,公安机关可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采取矫治教育措施。
补充说明:
对已满12周岁不满18周岁的犯罪人,量刑时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校园暴力若未达刑事犯罪标准,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如殴打、侮辱、恐吓等),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包括拘留、罚款等。
学校对校园欺凌有防控义务,未按规定报告或处置的,相关责任人员可能被依法处分。
若遭遇校园暴力,应及时向学校、公安机关报告,保留证据,依法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