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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行为的认定与处罚规定有哪些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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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 09:47:02

张海龙

河北和泽律师事务所

法律解析

赌博行为的认定与处罚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具体如下:

一、赌博行为的认定


以营利为目的的赌博行为以获取金钱或其他物质利益为目的,通过投入赌资进行输赢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聚众赌博、网络赌博、电子游戏机赌博等。例如,组织多人参与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或以赌博为常业(如长期依赖赌博所得生活)的行为。


赌资较大的认定各地对“赌资较大”的标准有所不同,例如: 


北京:个人赌资300元至500元处500元以下罚款,500元至1500元处五日以下拘留,1500元以上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上海:个人赌资100元以上即属赌资较大,可予以治安处罚。 

山东:人均参赌金额200元以上或当场赌资600元以上认定为赌资较大。


娱乐与赌博的界限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类似活动,也不予处罚。但若以营利为目的或赌资超过当地规定标准,则可能构成赌博行为。


特殊情形的认定 


在境内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参与境外赌场赌博,或赴境外赌博且输赢结算地在境内的,按境内赌博处理。 

明知他人赌博仍为其提供资金、场所、工具等条件,或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的,以“为赌博提供条件”论处。


二、处罚规定


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或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在公共场所赌博、国家工作人员参赌、引诱未成年人赌博等。


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如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累计5000元以上、赌资累计5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20人以上)或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如赌资累计30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120人以上),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他后果 

公职人员参赌被处罚后可能面临党政纪处分,甚至开除公职。 

赌博记录伴随终生,影响个人考公务员、参军、入党、出国、留学等,子女政审也可能受影响。


提示:赌博行为危害社会秩序,法律对此严格规制。日常娱乐活动需注意把握财物输赢尺度,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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