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根据上述规定,对犯挪用公款罪的行为人的量刑,需要考虑多个方面。
挪用公款四百万元,属于数额巨大的范畴。如果能够归还,对其量刑在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如果不能归还,就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另外,有没有自首、有没有认罪认罚等等情节,也会影响最终的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