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同类型的诉讼对起诉期限有不同规定,具体如下:
民事诉讼
普通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最长权利保护期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但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
特殊情况:即使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仍会受理案件,但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成立的,法院将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总结:一般民事诉讼中,超过20年法院不予保护;行政诉讼中,不动产案件超20年、其他案件超5年不予受理;劳动仲裁中,普通争议超1年、劳动关系终止后超1年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