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型的案件结案时间有所不同,以下是常见案件的结案时间介绍:
民事案件
一审案件
普通程序: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仍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简易程序: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不可延长。
小额诉讼程序:立案之日起2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1个月。
二审案件:判决上诉的,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裁定上诉的,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特别程序:一般立案后30日内或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可延长。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宣告失踪/死亡案件公告期不计入审限。
再审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提出,新证据等特殊情形可延长至知道后6个月。法院依职权再审,立案后适用一审/二审程序审限。审查期为法院收到再审申请后3个月内决定是否再审,可延长。裁定再审后,按原审程序确定审限,适用一审程序一般为6个月,特殊情况延长6个月,报上级批准可再延长3个月;适用二审程序为3个月,特殊情况延长3个月。
刑事案件
公安侦查阶段:一般的刑事案件2-3个月左右,比较复杂的可能在8个月左右。
检察院起诉阶段:自检察机关收到案件之日起算,一般1个月以内会移送到法院起诉,若退回公安补充侦查,次数不超过2次,每次不超过1个月,最长为6个半月。
法院审理阶段:法院从受理之日起一般2个月以内审结。
行政案件
治安案件: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