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电子数据属于法定的证据类型,而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的范畴,具备作为证据的法律依据。
但微信聊天记录要作为有效证据,需满足“三性”。一是真实性,聊天记录应未被篡改或伪造,可通过保留原始载体(如手机),必要时进行公证等方式证明。二是关联性,聊天内容需与案件事实相关,能对所主张的权利义务关系起到证明作用,如借款纠纷中涉及借款金额、还款时间的记录。三是合法性,获取方式要合法,不得通过窃听、盗号等非法手段获取,且不能侵犯他人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