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50岁只交了5年企业职工社保,可以这样处理:
继续缴费至满15年,如果还在职就和单位协商,离职的话可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自己交。
如果是在2011年7月前参保的,延长缴费5年后还不足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部分省份对2011年前参保且交满5年的人也有特殊政策,具体要问当地社保局。
如果补缴有困难,可以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养老金会低一些。
延迟退休或者以灵活就业身份继续交,有些城市对大龄灵活就业人员还有补贴。
针对50岁仅缴纳5年企业职工社保的情况,可按以下方案处理:
补缴核心规则
- 2011年7月分界点
- 2011年7月前参保者: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可一次性补缴
- 2011年7月后参保者:需按月延续缴费至满15年(无一次性补缴资格)
- 特殊情形:广东、山东等地对大龄参保人员(女满50/男满60)有特殊补缴政策
- 滞纳金计算
- 补缴2011年7月前的年限:按日加收0.5‰滞纳金
- 补缴2011年7月后的年限:需补缴本金+利息(利率参考社保基金收益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