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签订劳动合同会给劳动者带来诸多不利影响,比如劳动者难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发生劳动纠纷时可能面临举证困难的问题。同时,也不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不签订劳动合同除了需要承担上述法律责任外,还可能影响企业的声誉和管理秩序。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