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档,具体如下:
第一档:适用于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开州区、梁平区、武隆区、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这些区域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33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23元/小时。
第二档:适用于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这些区域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22元/小时。
请注意,上述标准是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的。在此之前,重庆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为2100元/月,第二档为2000元/月。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基金会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