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订是有时间限制的。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之所以规定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限制,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劳动者应当关注自身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如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应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