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量刑规定如下:
1. 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4.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的“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有无自首立功等情节。
此外,对于单位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