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起诉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起诉书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如当事人为单位,则需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并详细阐述请求事项、起诉事实和理由。
2. 准备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以及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等。提交书证时,需填写证据清单,并由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签字盖章。
3. 等待立案庭审查,在七天内,符合立案条件的将办理立案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将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4. 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申请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法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5. 等待法院排期开庭,并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结案后,需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