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可以执行,而且不需要额外追加这个店铺(个体字号)为被执行人。
个体工商户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店铺名下所有资产,在法律上等同于登记经营者(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不存在财产隔离。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五十六条:个人经营的个体户,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债务;家庭经营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2. 最高法变更追加当事人规定第十三条:个体户字号欠债,可以直接执行经营者财产;同理,经营者个人负债,可直接执行该个体户的全部经营资产。
二、可以执行店铺里的全部资产范围
1. 个体户对公微信、支付宝、对公银行卡里的全部经营流水、存款,可以直接冻结划扣;
2. 店内设备、货架、库存货物、车辆等实物,可以查封、清点、评估拍卖;
3. 店铺对外的应收货款、客户欠款,可以发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第三方直接付给法院;
4. 店铺的合法经营收益、每月营业收入,法院可以按月截留提取。
三、实务操作方式(申请执行人怎么做)
1. 向执行法官提交书面的《财产线索申请书》,附上工商登记信息,写明被执行人名下登记有XX个体店铺;
2. 申请法院:查封该个体户的账户、扣押店内物资,冻结经营回款;
3. 不需要走追加主体的复杂流程,各地法院都支持直接处置个体户资产。
四、两种特殊情形区分
1. 登记经营者就是被执行人(本人):最简单,直接执行,对方提执行异议,法院一般都会驳回。
2. 营业执照登记的是家人、亲戚,但是被执行人实际出资、实际经营、收钱收款:可以搜集转账、收款记录、经营管理的证据,申请法院认定实际经营者,照样可以执行该店铺的财产。
五、被执行人的误区澄清
❌ 误区:店是营业执照单独的名字,不属于个人财产,不能执行
✅ 纠正:个体户只是自然人的经营代号,法律上财产完全不分家,哪怕把钱都转到店里账户,照样可以被执行。如果刻意转移财产至个体户名下逃避债务,拒不配合交付财物,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