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认定不构成犯罪,能不能赔分2大类(《国家赔偿法》第17、18条)
一、人身自由赔偿(最常见):有拘留/逮捕羁押 → 大概率获批;只立案、取保/传唤没关押 → 不能国家赔偿
1、可以申请、符合法定赔偿、能获批情形
案件最终撤案、不起诉、终止侦查、无罪,认定不构成犯罪,且满足其一:
1. 被刑事拘留:违法拘留,或合法拘留但超法定羁押期限,后续无罪撤案/不起诉 ;
2. 被批准逮捕并实际关押:只要逮捕后终止追责、不构成犯罪,一律有权申请赔偿(错捕实赔) ;
3. 取保/解除强制措施满1年,办案机关既不移送起诉也不撤案(疑罪从挂),视同终止追责,可索赔 。
赔偿标准:按全国上年度职工日工资计算人身自由赔偿金;羁押时间长、严重精神损害可另要精神损害抚慰金。
2、不能赔(只立案无羁押)
仅立案侦查、传唤问话、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没关进看守所),没有刑事拘留/逮捕实际羁押:单纯立案不构成犯罪,无法申请人身自由国家赔偿。
名誉、律师费损失不能走国家赔偿,只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二、财产损失赔偿:只要违法查扣冻财产就可赔,与是否关押无关
办案中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追缴车辆、银行卡、货物,最终不构成犯罪、解除措施:
1. 财物完好:要求返还;
2. 财物毁损、灭失:依法申请财产损失国家赔偿,基本都能获批(《国家赔偿法》第18条) 。
三、法定不予赔偿(就算被关也不赔)
1. 本人故意虚假供述、伪造证据导致被立案羁押;
2. 未满刑事责任年龄、精神病依法不负刑责被羁押;
以上情形撤案无罪也不赔 。
四、申请流程要点
1. 赔偿义务机关:谁拘留谁赔、谁批捕谁赔(公安/检察院);
2. 拿到撤案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终止侦查文书后2年内提交赔偿申请书;
3. 义务机关2个月内决定;拒赔/逾期,30日内向上一级申请复议,仍不服去法院赔偿委员会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