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监视居住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4.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5.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6.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7.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