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确定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核心规则。主要有以下三类:
1. 过错责任原则(最常见)
· 核心:行为人有过错才赔偿。无过错,即使造成损害也无须赔偿,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 举证:通常由受害人证明对方有过错。例如:交通事故中追尾,后车通常被认定为有过错。
· 特别形式:过错推定。即法律规定,损害发生后直接推定行为人有过错,除非其能证明自己没有错。这实际上倒置了举证责任。例如: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建筑物上的搁置物脱落致害等。
2. 无过错责任原则
· 核心:不问过错。无论行为人有没有错,只要造成损害就须赔偿。
· 法定情形: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主要涉及高危作业、产品缺陷、环境污染、饲养的动物致害等。
· 免责:通常只有受害人故意或不可抗力才能免除或减轻责任。
3. 公平责任(补偿原则)
· 核心:双方都没有过错时,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平观念,由双方分担损失(补偿而非赔偿)。
· 条件:必须严格满足“双方均无过错”;主要适用于紧急避险、见义勇为受伤、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突发无意识致害等。
· 注意:司法实践中适用非常谨慎,不轻易使用。
总结速记:
· 一般情况:有过错才赔(过错责任)。
· 特殊高危、产品、动物等:无过错也赔(无过错责任)。
· 双方都没错:也可能要分担损失(公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