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一句话)
《民法典》第1213条 + 道交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3条:
先交强险→再商业三者险→最后才是你个人 。
二、赔偿顺序(法院必按这个判)
1. 交强险先赔(有责限额)
死亡伤残:18万
医疗费用:1.8万
财产损失:0.2万
只要你有责任,交强险必须先赔,几乎不拒赔 。
2. 商业三者险补赔
超出交强险部分,按责任比例+合同约定赔
保额常见100万/200万/500万
3. 最后才是你个人
保险赔完仍不足,才由你承担差额 。
三、对方怎么起诉(常见做法)
原告(伤者/对方):同时起诉你+交强险公司+商业险公司
法院:直接判保险公司在限额内直接赔给对方,不用你先垫 。
四、保险公司不赔/拒赔的情形(重点避坑)
交强险也不赔:仅一种——受害人故意撞车(碰瓷) 。
商业三者险拒赔(常见):
酒驾、毒驾、无证/准驾不符
肇事逃逸、故意制造事故
车辆未年检、改装、营运未告知
保险合同明确免责(如非医保用药、间接损失) 。
特殊情形:
酒驾/无证/故意:交强险仍要先赔,但保险公司赔后可向你追偿(你最终要还) 。
五、你该怎么做(被起诉时)
1. 收到传票,立即通知你的保险公司
2. 按时出庭,不私下承诺赔偿
3. 开庭时:同意保险公司的答辩意见,不额外担责
4. 判决后:保险限额内由保险公司直接支付,你不用掏钱。
六、一句话总结
只要你有交强险+商业三者险、无酒驾/逃逸/无证,对方起诉后,绝大部分赔偿由保险公司出,你基本不用自己掏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