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申请人有不同的申请期限,具体如下:
📅 被执行人申请
· 申请起算点:自法院送达执行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 申请期限长度:15日内。
· 关键特殊情况:如果被执行人先提起了撤销仲裁裁决申请并被受理,那么在其撤销申请被驳回后,15日的申请期限将重新计算。
📅 案外人申请
· 申请起算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法院对相关执行标的采取执行措施之日起计算。
· 申请期限长度:30日内。
· 关键特殊情况:申请时,所涉执行标的必须尚未执行终结。
📅 法定审查期限(立案后)
· 审限长度:2个月。
· 可延长期限: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1个月。
⚖️ 审查流程与要点
· 立案与审查:一旦申请被受理,法院会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通常需要询问当事人。审查期间,执行程序原则上不停止,除非申请人提供了适当的担保。
· “一事不再理”:如果就同一仲裁裁决,当事人已经以相同事由申请撤销但被驳回,再申请不予执行的,法院不予支持。反之亦然。
· 程序衔接:如果被执行人同时启动了申请撤销和不予执行两个程序,法院会优先审查撤销申请,并中止不予执行申请的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