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遇到多子女中有两个女儿不尽任何赡养义务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可行的解决办法:
协商解决
-可以先尝试由老人或者其他子女与这两个女儿进行沟通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摆事实、讲道理,明确老人目前的状况和她们应尽的义务,争取达成一致的赡养方案,比如确定每人承担的赡养费用、照顾时间等。
调解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组织申请调解,如人民调解委员会、老人所在的居委会或村委会等。在这些组织的主持下,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促使双方自主达成协议。
诉讼解决
-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这两个女儿履行赡养义务,支付赡养费、承担照顾责任。老人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老人的身份信息、子女的身份信息、老人不能自理的医疗诊断证明、子女未尽赡养义务的证据(如证人证言、老人独自生活的照片视频等)。若老人行动不便或因其他原因无法亲自起诉,其他子女可以在取得老人授权后作为代理人代为起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若判决后女儿仍不履行,老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情节恶劣,比如对老人遗弃、虐待,达到一定严重程度,这两个女儿可能触犯《刑法》。遗弃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引用法条
赡养协议公证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