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过程中,大家都知道夫妻财产共同使用,债务共同归还,但是不一定是所有单方在外欠债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以下情况才能算共同债务,才需要夫妻两个一起还:
1、两夫妻商量好了一起借的钱
2.虽然是只有一方自己去借钱,但是这笔钱是用到家庭开支上的
3.虽然刚开始借钱的时候另一半不知道,但是另一半知道后是语言同意这笔欠债的,或者不反对并且以实际行动同意的
在以上几种情况下,是夫妻双方需要一起偿还的借款,离婚时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债务。
所以,如果不同意这笔借款,在得知的时候一定要明确反对这笔债务,并保存好相关记录证据,避免离婚的时候被迫背上大额债务有苦难言。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