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们定西、陇西、漳县、通渭、渭源这些地方,离婚案件里最让人头疼的就是房子怎么分。尤其是一方婚前付了首付、婚后两个人一起还房贷的情况,很多人搞不清楚房子到底归谁、另一方能不能分到钱。我是甘肃青木律师事务所的李少江律师,平时在定西全域办案,主要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工伤赔偿和离婚纠纷。今天用大白话跟大家聊聊这个问题。
房子归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78条的规定,一方婚前签了购房合同、用个人财产付了首付、在银行贷了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子登记在付首付那一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子归登记一方所有,还没还完的贷款也是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简单说,谁付的首付、房子登记在谁名下,房子就归谁。另一方拿不到房子,但可以拿到补偿。
给大家举个案例。定西本地一对夫妻,男方婚前付了15万首付买了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贷款30万。婚后两个人一起还了5年房贷,一共还了12万。离婚时房子评估价涨到了60万。法院判决房子归男方,剩余贷款由男方继续偿还,男方补偿女方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最终女方拿到了大约8万多的补偿款。
补偿怎么算?
补偿不是简单地把婚后还的房贷对半分,还要算上房子增值的部分。
法院通常的计算方式是:补偿金额=婚后共同还贷本息总额÷实际总房款(购房款+全部应付利息)×离婚时房屋评估价×50%。
给大家举个案例。一对夫妻,男方婚前以120万元购入一套房产,首付40万,贷款80万。婚后夫妻共同还贷8年,累计还贷本息约42万元,其中本金28万元。离婚时房产评估价为280万元。法院最终判决房屋归男方所有,男方需向女方支付补偿款共计26.8万元,包含共同还贷本金的一半14万元,以及相应增值部分12.8万元。
也就是说,房子涨了价,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增值,另一方也有份。
房子跌了怎么办?
这几年定西有些地方房价也有波动,如果离婚时房子跌了,补偿怎么算?
根据司法实践,房子涨了共同分担增值,房子跌了也要共同承担贬值。补偿金额会按照离婚时房屋的实际价值来算,而不是按当初的购房价。
给大家说个案例。天津有个案子,男方婚前付了24万首付,贷款56万,婚后共同还贷8.5万余元。离婚时房子已经贬值了。法院最终判决男方补偿女方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约2.5万元。虽然房子跌了,但共同还贷的部分还是要补偿的,只是补偿金额会相应减少。
几种特殊情况?
第一种,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如果婚前一方付的首付,但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那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对半分,但法院会考虑首付方的出资贡献,适当多分给首付方。
第二种,首付是父母出的。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付的首付,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部分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房子仍归登记一方,另一方可以就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主张补偿。
第三种,婚后加了对方名字。如果婚前一方付首付买的房子,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对方的名字,一般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房子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但离婚分割时,法院会考虑首付方的出资贡献,不会简单地对半分。
几点实在建议:
第一,婚前买房付首付的一方,一定要保留好首付款的转账记录、银行流水,证明首付确实是婚前个人财产出的。第二,婚后共同还贷的记录也要留好,银行还贷流水是最直接的证据。第三,离婚时如果双方对房屋价值有争议,可以申请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评估价是计算补偿的重要依据。第四,如果房子还在还贷,双方可以协商由一方继续还贷并一次性补偿另一方,也可以协商把房子卖掉,还清贷款后分割剩余价款。
每个家庭情况不同,具体怎么处理还是要结合实际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断。法律问题可直接联系李少江律师本人。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